阅读了《人民的名义》这本小说后,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我深受教育,也有几多感慨。领导干部也是人,是人就会有私欲,那么在私欲面前,我作为一名现职法官我更应该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认识到我公平审判的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单位给与我的使命及任务。
这部小说给我们敲响的警钟,干部身份、官职不是护身符,手中的权利不代表自己的利益,处在审判工作的岗位上,那就意味着你要比普通人付出更多,因为我们身上寄予这的是百姓的期待,国家的希望。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应该怀着敬畏和感恩的心里,围绕“权、利、廉、责、德”等几个方面,时刻自我警醒、时刻自我约束,始终坚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
我现在虽非党员,但是我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政策法规约束自己,用道德规范衡量自己,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查找差距与不足,提高觉悟。要牢记权利是人民给予的,我们要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谋利,时刻不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永葆人民公仆的本色,真正做到廉政、勤政、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