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司法鉴定工作,12月21日全区法院司法技术会议在中院召开。会上传达了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法院司法技术五个程序规则和中院党组关于司法技术工作的要求,分析了近几年全区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司法技术工作进行了安排,就如何保证报送检材的质量进行了座谈。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海,中院技术室全体成员和各基层法院司法鉴定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孙海代表党组对司法技术工作几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结合大兴安岭的实际深刻分析了司法技术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应对不足补短板的思路和办法。
关注和支持司法体制改革,要认识到司法技术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努力做好司法技术各项工作,要有司法鉴定不是“万能”的工作意识。要抓好司法鉴定案件受理审查;司法鉴定联络员要真正负起责任;中院技术室要加强对鉴定机构的考核工作。要重视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工作;要建立技术咨询和技术审核工作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加强对委托鉴定案件督办管理。要继续完善司法技术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省法院下发的工作程序规则,建立责权明确清单,解决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问题。
司法技术工作要紧紧依靠党组的领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应该是服从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