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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25 15:57:58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标准条件,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推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名单如下:

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1.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图强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1.蔚永慧,男,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2.姜 巍,男,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去人民法院政工科科员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月29日

联 系 人:刘荣荣

联系电话:0457-27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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