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和“调解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标准条件,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推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名单如下:
全省法院调解能手:
马国锋,男,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审判员
刘长宏,男,漠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庭长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徐文波,女,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审判员
公示时间:2018年1月4日-1月10日
联 系 人:刘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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