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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结一起二审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1-16 17:01:18


2018年1月15日,大兴安岭中院适用轻刑快审程序审结一起二审刑事案件。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提高审判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其策应性改革落地见效。大兴安岭中院在指导全区各基层法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适用轻刑快审的同时,积极探索刑事二审案件适用轻刑快审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法院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操作规程》关于刑事案件快审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二审刑事案件的特点,在检察机关书面建议和征得上诉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兴安岭中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二审案件,审限为7个工作日。通过刑事二审轻刑快审程序的适用,中院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审判经验、把握适用条件、规范审理方式、简化裁判文书、解决难点问题,指导全区法院规范刑事案件适用轻刑快审程序,整体提高全区法院刑事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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