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办诉讼费缴费和案款系统操作培训。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全院法官及财务工作干警参加了主会场培训,全区各基层院院领导及法官在分会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通过教师讲授、现场操作、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的方式对诉讼费缴纳、执行案款缴纳、案款发放、财务确认到账信息、票据打印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详细的讲解。
新案款管理系统实现法院和银行实时数据交换,法院可及时收到银行账户到账与支付情况;采用虚拟账户缴纳案款,大大减少不明款,最终达到完全杜绝不明款;规范法院案款管理,减轻财务人员和法官的工作量;进一步深入司法为民,拓宽案款支付渠道,通过当事人账户信息的采集,银行自动将付款划转给用户。本次培训有效提高了现代化信息管理水平,规范案款管理,提高司法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