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社区工作人员,经塔河县法院的严格考察、考核、培训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2015年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塔河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参加了近60余次庭审之后,我从原来不了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普通人,变成了一名熟悉并胜任陪审工作的半个专家,我体会颇多。
走上陪审员岗位那天起,我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庭审观摩,并认真作笔记,还挤出时间,旁听法院开庭,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和驾驭庭审技巧。利用业余时间通读诉讼法,学习刑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每当我接到法院参加开庭的通知后,我都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从来没有出现过答应参加庭审以后现场缺席的情况。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之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
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执行的原则,同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证,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我在审理民事案件时,经常参与到调解中来,与法官一道宣传法律,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助法官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促进了和谐,减少了当事人矛盾,把矛盾化解在法庭上,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走出法院大门,决 不把不安定隐患遗留给社会。
回顾几年来的人民陪审工作,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深感责任重大。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今后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