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漠河县法院、司法局和同级人大常委会的严格考察考核等程序,我于2017年被任命为漠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了近20余次庭审,从原来不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到熟悉并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确有一些体会和感受。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
要做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感及社会良知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就很难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庭审和合议时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更无法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因此,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我把学习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摆在重要的日程,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
从庭审观摩中学习。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庭审观摩,并认真作笔记,还挤出时间,旁听法院开庭,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和驾驭庭审技巧。
从书本上学习。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三大诉讼法,学习刑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通过学习,法律业务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参加庭审时对复杂案件不再有不知所措,茫然的感觉,底气明显增强,对不少案件能够做到对案情、性质、证据采信、适用法律作出独立分析和判断,合议时也能够提出较有份量的合议意见。更重要的收获是初步学会了以人民陪审员的独特视角,从法律层面和社会道德标准两个方面去思考,努力做到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实践中学习。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认真向法官学习,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每次庭审前我都认真阅卷,努力分析吃透案情,认真分析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根据案情,从社会道德、社会良知和当事人的权益等角度去思考,形成自己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不断积累办案经验。
回顾参加的庭审活动,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深感责任重大。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今后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和谐稳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