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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问题的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8-03-30 17:29:50


    按照地委关于开展全区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搜集法院干警在执法司法不公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助力法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1.举报电话:0457-2731230。工作日接听受理群众举报。

   2.邮箱:dzfjjjc@163.com。

     3.信箱: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局  邮编: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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