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在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带领十余名干警来到加格达奇区新世纪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地委书记苏春雨出席了本次活动。
宣传活动中,中院干警以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以宣传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设立宣传台、分发宣传资料,并结合具体的案例故事,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防范能力,让群众切实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在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