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大兴安岭广播电台等媒体记者参加通报会。
中院副处级审判员、行政庭庭长孙志英向社会发布2015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审判工作执行新行政诉讼法情况。
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大兴安岭全区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66件。在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的关注度上,2015年大兴安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0件,2016年为10%,2017年行政机关出庭率达到100%。
全区两级法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政府共同制定了《大兴安岭行政公署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我院与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举办行政审判实务研讨会,统一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标准;应对行政案件受理数量居高不下态势,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推行案件评查和通报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助力司法公开,维护公平正义。中院把司法公开作为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行政审判裁判文书百分之百上网、审判流程百分之百公开、信息录入百分之百准确“三个百分之百”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下步工作中,中院将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指导,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落实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工作,根据行政案件数量、繁简案件比例,组建审理简易行政案件的快办团队,提高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及当庭裁判率。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解释》适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在审判实践中科学适用好行政诉讼法。全区法院将更好地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龙江新兴安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