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时工作人员的言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司法礼仪和规范化管理培训。中院监察局副处级审判员赵玉波、政治部副主任路明霞及相关部门干警,中院临时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要求:要讲规矩,法院是特殊性质的国家机关,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必须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规范言行举止,树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要讲学习,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把学习当成提高自身修养的一种手段,当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有效载体,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讲团结,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其位尽其责,要有大局意识,要团结同志,主动把自己作为法院中的一员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起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好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