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1-10月审判监督工作新闻通报会。向大兴安岭日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大兴安岭广播电台等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通报了中院1-10月审判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末,中院审监庭共受理案件114件,其中审判监督案件50件,民事案件64件。审理刑事再审案件8件,审结5件;审理民事再审案件4件,审结3件;审理刑事再审审查案件13件,审结12件;审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4件,审结18件;审理民事纠纷案件64件,审结63件。
大兴安岭中院坚持“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方针,审判工作中既敢于担当、依法纠错,又坚持严谨慎重、维护裁判权威。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努力提升再审质量,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夯实案件再审工作基础,全力抓好诉讼指导,庭审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切实保障依法再审,做到纠错及时、有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