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要闻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迎接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发布时间:2019-03-01 08:17:33



检查组观看汇报片并听取专题汇报


召开座谈会


检查内业


实地考察

    近日,省文明办、地区文明办和地直机关工委一行7人莅临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本次检查组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检查内业资料、听取汇报和问卷案调查等多种方式,综合性的检查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2018年的文明创建工作成果。
    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晨代表中院从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营造文明单位创建的浓厚氛围;明确发展定位,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机制,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等三个方面向检查验收组进行了工作汇报。
    检查组对大兴安岭中院在精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方面所付出的努力给予了赞扬,认为中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能够紧扣时代主题,紧贴工作实际。在具体的工作中,做到了分工明确、相关制度健全、措施切实有效、形式载体丰富、创建氛围浓厚,这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昂扬的工作状态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大兴安岭地区中院在2018年末申请“省级文明单位”,以此为目标,在省高院和地委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作为提高干警素质、加强法院文化、构建和谐环境、推动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在新时期,全院将结合工作职能,突出实践、务求实效,使精神文明工作迈步向前,再上新台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