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副主任蔚永慧向媒体通报了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公布了2起涉黑恶犯罪典型案例。大兴安岭日报社、大兴安岭广播电视台、大兴安岭人民广播电台等受邀媒体参加了发布。
发布会上介绍了一年来全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做法、阶段性成效,以及下阶段的工作部署;通报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2018年,全区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恶案件2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两起涉恶典型案例分别是:刘某明、腾某、孟某、许某鹏、庞某、袁某政聚众斗殴罪案件;戈某雷、戈某、史某胜寻衅滋事罪案件。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坚持台帐登记,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严惩涉黑恶犯罪。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模式,严格把握法律适用条件。三是强化案件质量。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台帐,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恶案件的裁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切实做到依法、准确、有力的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斗争氛围。依托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利用法院“两微一网”等自媒体,通过广场宣传、发布公告、悬挂标语、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不断拓宽舆论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
2019年全区两级法院切实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实际审判效果,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及时公开工作机制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除恶务尽的决心,摧毁黑恶势力的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社会安宁康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