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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召开档案工作新闻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9-03-29 16:09:51




      3月26日,大兴安岭中院召开档案工作新闻通报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了中院档案工作。中院办公室主任科员汪丽丽向社会发布。大兴安岭日报社、大兴安岭电视台等媒体参加发布。

      档案工作是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司法辅助工作,是审判流程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院库藏档案始于1951年,包括诉讼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等四大类,对不同时期法院的行政工作、审判工作完整准确记录,准确反映法院工作的历史面貌。全部库藏档案实现数字化,实现案件字号、当事人姓名、案由等多种方式检索,社会利用实现电子查阅。年均接待院内外查阅1000余人次。2018年大兴安岭中院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异地数据备份存放协议,实现了档案数据的安全备份。

      中院档案工作始终坚持“规范建档,科学管理,服务审判,服务群众”的工作方针,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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