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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行行为 巩固执行难攻坚成果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奠定基础

发布时间:2019-05-30 16:08:36









为认真查找并解决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三统一”管理机制,促使全区法院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规范化水平,认真践行“努力让老百姓在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根据《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对各基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专项巡查的方案》及《2019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中院执行局立即制定《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巡查实施方案》,报请中院党组批准,由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任组长,成立专项巡查小组,520-528日,对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进行巡查。

根据各院存在的问题,结合各院执行工作实际,孙海局长要求各院要针对联合、协调各方建立执行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宣传,主要宣传执行经验做法与执行不能,让社会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孙海提出执行工作也有自己的“四个意识”。一是信息意识,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服务于执行,充分利用网查查物寻人,案件受理后要及时启动网络查控,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通过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来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执行公开、联动机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二是服务意识,全区法院要结合“打官司不求人”这一庄严承诺,提升服务意识,执行案件受理后,抓住第一时间展开工作,绝不能选择性执行,拒绝消极执行,杜绝不作为执行的发生。三是规范意识,执行工作要与时俱进,要坚决杜绝过去存在的不规范、乱、滥的执行行为,案件要系统规范进行操作,即使录入相关信息,养成良好的规范执行作风,防止节点超期锁死,案款必须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物理隔断金钱交易,即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能做到保护干警的作用。四是强制意识,执行工作要突出强制性,对规避、逃避、拒执、抗执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该拘的拘、该罚的罚、该移送的移送、该自诉的自诉,充分利用强制审计、强制搜查等措施发现执行财产,要打出执行的声威!

本次巡查组以问题为导向,检查各基层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执行等行为;执行行为不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以及不落实信访责任制,息访工作态度消极、措施不力,随意导入程序等问题。对巡查出的问题,由巡查组向被巡查法院党组集中反馈,被巡查法院对巡查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原因,立即整改,中院将对整改工作跟踪问效。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流程节点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卷宗和执行文书,杜绝问题再次发生。中院根据巡查结果,认真研究制定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促进全区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整体提高,切实落实“执行不求人”要求,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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