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大兴安岭中院首次对外发布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暨《全区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全面分析了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2015-2018年全区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败诉原因,就行政执法及应诉中如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建议,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2015至2018年全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35件,审结235件,其中涉及土地、房产、治安、征收补偿、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等领域。判决196件、驳回起诉4件、撤诉27件,调解8件。行政机关败诉30件,败诉率7.83%。白皮书分析,案件的主要特点有:行政案件数量稳中有升,案件类型不断拓宽涉及民生类案件比重较大,2018年达到最高值。案件类型从土地、治安、房产拓展到工伤认定,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协议、行政确权等二十多个领域,案件类型不断增多,审判领域不断拓宽。尤其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土地资源类和房屋登记、拆迁类案件居高不下,占所受理行政案件数量的42%左右。群体性诉讼案件有所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初显。2015年以来,地区中院共受理群体性诉讼案件3件,涉及征收补偿和退耕还林,此类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因政府征收、还林而引起的补偿、赔偿等切身利益,诉讼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处理难度大,如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案件审理中,在地委的坚强领导和地区行政公署、县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地区法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慎地审理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行政机关败诉率比较平稳,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2015年以来,全区法院共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235件,其中2015年行政机关败诉率5.5%,是四年来最低水平。2016年败诉率达到19.2%,达到最高。从2016年起行政机关败诉率呈现下降趋势,到2018年败诉率下降到11.2%。可以看出近三年来我区依法行政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有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仍有待提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法院协调原告调撤案件稳中有升,协调结案率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全区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进一步加大协调调解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调撤案件6件,属四年来最低。从2016年起从调撤10件到2018年调撤15件,调撤比例有了明显的上升,达到了21%。
白皮书对2015年以来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梳理,总结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没有很好地适用比例原则,收集、采纳证据不规范以及程序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白皮书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就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提出相应的建议。
全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地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作为,在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有新作为,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有新作为,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