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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会精神实质 指导实践工作 提升能力水平

发布时间:2019-11-12 11:02:42








11月11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十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在院党组成员、处级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精神、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周强院长在追授李庆军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程显波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必将带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要深刻理解这次全会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着重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大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妥善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挑战,勇挑最重担子、敢啃最难啃的骨头,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讲话内容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体现出强烈的使命担当,是激励我们奋勇争先、开拓进取的行动指南。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全面总结了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来的工作,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工作做出整体安排,主要有两个重点,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全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一工作安排与中央的要求步调一致,是国务院部署的细化分解,是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点,是我们政治工作的核心和为大局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李庆军同志是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奋斗终身的先进典型。要把向李庆军同志学习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向邹碧华等先进典型学习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全区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的初心使命。
    程显波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进展,深刻认识和把握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认识和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十三个显著优势,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安排,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
    二要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加快新时代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大战略机遇履职尽责。要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安。
    三要学习先进,明确目标,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学习李庆军同志公正司法、坚守正义的职业追求,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将对党忠诚体现在对崇高事业的追求、对司法事业的奉献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学习李庆军同志坚守初心、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积极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通过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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