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大兴安岭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大兴安岭地区部分新闻媒体及地委政法委、行署公安局、地区检察分院相关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9件,其中:已审结生效7件,一审审理中1件,一审上诉期1件,判处涉恶被告人34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判处财产刑69.2万元;全区法院受理保护伞案件5件,其中:一审生效2件,一审上诉期1件,二审生效2件。通过案件的审理,有效维护了全区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全区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在从严打击的同时,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准确定罪量刑。切实防止“降格”处理、人为“拔高”情形,把好案件质量关。两级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好这场全党全国人民关注的扫黑除恶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