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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立案申诉信访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30 19:45:16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法院和地委行署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期间立案申诉信访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听证、诉讼服务、信访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等诉讼服务的,请优先选择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或以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尽可能减少外出和接触,遏制疫情传播。

    三、法官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确需见面的,请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诉讼活动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四、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大厅暂时关闭,以电话和来信方式接待来访,信访大厅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内,您有信访诉求,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办公电话0457-2731213,中院信访办设专人值班接听电话来访。

    五、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延期。

    六、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七、请关注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公告,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

    大兴安岭地区诉讼服务热线电话:0457-12368

    大兴安岭中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2731202

    呼玛县人民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3515573

    塔河县人民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3600028

    漠河市人民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2887791  0457-2887793

    加格达奇区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2749138  0457-2749139

    松岭区人民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3321385

    新林区人民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3181291

    呼中区人民法院立案申诉信访电话:0457-3438126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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