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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0-02-02 15:10:00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需要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您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三、需要申诉信访的,您可通黑龙江法院网、大兴安岭法院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系统或者邮寄方式进行办理。

    四、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请参照2020年1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

    五、疫情防控期间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设专人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

    六、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黑龙江诉讼服务网

    www.hljcourt.gov.cn/ssfw/

    黑龙江法院网

    www.hljcourt.gov.cn

    大兴安岭法院网

    http://dxalzy.hljcourt.gov.cn/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闫文举

    联系电话:0457-2731202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张   杰    逄勇为

    联系电话:0457-2731213

    呼玛县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杨显峰

    联系电话:0457-3515573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杨显峰

    联系电话:0457-3515573

    塔河县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石春辉

    联系电话:0457-3600028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石春辉

    联系电话:0457-3600028

    漠河市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徐慧东

    联系电话:0457-2887791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张丹丹

    联系电话:0457-2887791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沈洪艳

    联系电话:0457-2749138    0457-2749139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沈洪艳

    联系电话:0457-2749136

    松岭区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457-3321385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闫述志

    联系电话:0457-3321385

    新林区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57-3181291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457-3181291

    呼中区人民法院

    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张琪瑶

    联系电话:0457-3438126

    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张琪瑶

    联系电话:0457-3438126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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