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做好中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人员管理
1、返回加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大兴安岭地区返乡人员隔离观察暂行管理办法》,做好隔离防控,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场所,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不得隐瞒行程和接触史。
2、各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本部人员情况,每天在微信群中上报本部门人员相关情况,坚决杜绝漏报、迟报。
3、严禁谎报、瞒报、迟报,每名干警要本着对本人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因不遵守相关规定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4、法警支队要安排专人按照地区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中院每天返加人员和干警身体症状情况,对于发现的疫情及时向院领导和社区、防疫部门报告。
5、法警支队要按照在加区人员、返回加区人员、出现症状人员、住宿人员、其它人员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制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进一步做好节后上班期间的相关工作
1、2月3日节后上班,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安排,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具体要求按照《中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院机关临时实行灵活工作方式的通知》执行。
2、上班人员要先到二楼大厅进行体温检测,领取防护用品。
3、立案庭要按照省法院《疫情防控其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的要求,在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张贴公告,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立案等其它方式办理诉讼事项。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值班,12368诉讼服务热线要有人接听。
4、法警支队要细化安保方案,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
5、行装科要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品的采购。
三、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领导
1、中院全体干警要讲政治、守纪律、勇担当,群策群力,众志成城,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止战。
2党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决把党中央、省委、地委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中院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担负起“指挥员”“战斗员”的职责,带领本部门干警坚决响应党的号召,服从党的领导,在抗击疫情中担当作为、尽责担责,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4、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干警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顺畅,在网上办公期间,要通过微信及时收看相关工作要求并第一时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