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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两级法院执行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18 19:47:14


    为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法院、省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法院下发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执行工作为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3月18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召开全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工作会议。

    孙海提出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应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大力推进:

    一是迅速落实上级法院下发的关于疫情期间的工作要求,对近期要求上报的符合道路交通救助条件的案件,全区法院要迅速梳理本院现存执行案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立刻上报。

    二是积极推进执行APP下载、学习及使用工作,必须做到全区执行干警全部开通,必须做到全区执行干警均能熟练掌握操作技巧,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线上执行的工作模式。

    三是要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即使在疫情防控期间,也要定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能够线上推进的工作要立即推进,无法线上推进的要与双方当事人主动释明,从而提高案件实际结案率,实现均衡结案,如期实现上级法院及年初所订立的执行目标。

    全区法院执行局工作应准确分析把握疫情和司法办案形势,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区春耕生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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