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干警时刻将人民利益放在心上,以一往无前的责任担当,诠释着不惧疫情、顽强斗争的坚韧与执着,书写着无怨无悔、守护人民的使命与初心,在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区法院干警团结一心,克服困难,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抓好各项审判工作的统筹协调。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我区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期,我区基层法院先后收到群众送来的四面致谢锦旗,对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誉,小小的锦旗背后是兴安法院大大的为民情怀。
松岭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8日,当事人李某来到松岭区人民法院,将三面写有“一站服务少诉累、办事高效得民心”“司法为民、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扬正义、尽职尽责解民忧”的锦旗分别送到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干警的手中。
2020年6月3日,李某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拨打电话,称其有一笔5年前出借的30万元借款无法追回,向松岭法院立案庭咨询如何通过诉讼途径追回欠款。立案法官在对李某某的借款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对其咨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并向其释明了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李某于当日及时向松岭法院递交了保全申请,执行局立即对被告在某银行的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6月4日,我院在审查李某的网上立案申请后,予以立案。在主审法官白丽薇的耐心调解下,被告于6月8日履行了债务,李某撤回了起诉。
只经过短短4天,李某就实现了债权。他一再对松岭法院的办案法官表示感谢,激动地说“疫情期间,松岭法院立案、审判、执行法官们的工作效率实在太高了,5年的案件,5天没到就顺利了结,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
呼玛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日,当事人李某国向呼玛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李某国激动的握着办案法官贾年军的手说:“感谢您这么长时间奔走嫩江呼玛两地,为我的案子出了这么多力,我真的特别的感动!”
原告李某国与被告陈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呼玛法院审理后,被告陈某到期未履行一百一十五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案件立案当天,呼玛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了总对总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多次驱车往返嫩江,经过实地走访调查,通过执行人员多次努力,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嫩江县某小区有房产及承包土地。执行过程中,陈某情绪激动手持25厘米左右的壁纸刀抗拒抓捕,大声哭喊,语言错乱,不听任何人劝解,不断挥舞着手中的刀,在僵持两个小时后,呼玛法院联动当地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进行刑事拘留。随后,呼玛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位于嫩江县商服和车库及承包土地查封、评估拍卖,目前商服及车库拍卖款已转入四十余万李某国账户,查封的住宅已经经过两次拍卖、流拍,经申请人同意按留拍价格以物抵债,下一步呼玛法院执行局还准备对被执行人名下耕地进行处分,用于偿还债务。
一面锦旗,一个故事,一份真情。锦旗既是对兴安法院法官辛勤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官司法为民情怀的肯定。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将一如继往地秉承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