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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巡回审判庭进农村

发布时间:2012-07-23 13:46:17


    近日,大兴安岭中级法院民一庭组成巡回审判庭,在漠河县北极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并在漠河县和塔河县分别对4件二审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和调解。成功调解了2件案件,并即时给付完毕。另外1件案件已初步达成调解协议,正在落实之中。

    巡回审判庭进农村开庭审理案件和在基层进行开庭和调解,是中院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开展,落实审判工作“七进”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以来,为落实活动措施,切实取得实效,按照院党组的部署和王启胜院长的要求,大兴安岭中级法院细化便民服务措施,把审判重心下移,在基层开庭办案,深入实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当事人因路途遥远造成的诉讼困难,并对群众进行法律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北极镇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原告方为6名农民,以被告方侵犯土地承包权为由起诉,在当地影响很大,在农村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一审判后,原告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为了切实解决纠纷,对其他类似情况起到规范作用,并对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在当地党委和基层法院的配合下,中院巡回审判庭在北极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当地很多村民旁听了庭审。随后,中院巡回审判庭在漠河县法院又对另1件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在张瑞良副院长组织下,在漠河县对包括这2件案件在内的4件案件进行了调解,其中2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在塔河县,巡回审判庭对2件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为了妥善化解纠纷,中院几次深入基层,动员各方力量做调解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对法官几次深入基层解决纠纷的理念和作法深为感动。其中一起案件已经达成协议,目前正在落实协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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