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2019年“全省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2020年“政法机关依法支持省农合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专题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推进会”的精神,依法推进全区两级法院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相关案件执行工作,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全区法院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推进会”。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袁敬军、中院执行局干警、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首先宣读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重要批示:“全区法院要以此次专项集中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与农商银行的联动合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决策部署,积极清收、查扣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化解当事人矛盾,严厉打击逃废、拒执的被执行人,深入推进案件执行,力争做到期限内案件全部执结。两级法院执行干警要在此次专项集中活动中充分体现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会上宣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区法院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方案,要求以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提供的全省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执行案件明细为基础,经全区法院排查摸底并核对后确定。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袁敬军对中院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同时对双方工作提出了建议,做出了表态。
农商行保全负责人对全区涉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案件的执行回款情况、现执行中贷款情况、终本状态贷款情况、拟申请执行贷款情况和拟申请恢复执行贷款情况等作了通报。部分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与农商行实际涉案负责人就台账涉及案件一一进行了对接,确定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海就全区法院涉农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出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顾大局、识大体,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对推动我区农商行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二、勇于担当,善作善成,确保涉农商行不良贷款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三、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成果,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扎实高效推进涉农合不良贷款案件执行工作。
四、突出执行强制性,加大宣传力度,依法打击逃废涉农债务行为,优化我区金融信贷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