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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显波接受《人民法治》杂志专访

发布时间:2020-11-30 15:39:19








美丽的大兴安岭地区因山脉起源而得名,全区面积8.3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最北、纬度最高的边境地区,全国面积第五大地级市,是全国唯一行政区域横跨两省的行政区,总面积相当于浙江省的总面积。

大兴安岭辖区面积广大,地广人稀,居住人口呈点状分布在铁路公路沿线和黑龙江畔。大兴安岭法院法庭设置数量不多,为解决群众参加诉讼困难的现状,近年来大兴安岭法院大力推进网上立案、智慧法院建设以及走进乡镇、走入基层、走进田间地头为群众提供巡回审判等多种便民举措,受到了群众好评。

在抗击疫情期间,全区法院干警不畏艰险,敢于担当,数百名干警战斗在基层疫情防控一线,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这场硬仗,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近日,记者专访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程显波表示,疫情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70余名法院干警冲锋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涌现出了一批舍小家、顾大局的优秀党员干警,充分展示了新时代兴安法院干警的精神风采。

记者:在疫情期间,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都采取了哪些积极有效措施?

程显波: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今年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林区百姓每个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也关乎每名干警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疫”面前众志成城。中院迅速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全区法院采取灵活办公方式,全力开启网上办公办案模式,积极推进网上立案、电话立案,网上受理信访举报投诉,推进网上开庭、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推进网络办公、网络会议,扎实开展好网上办公办案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法工作两不误。疫情面前,全区法院干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舍我其谁的大无畏精神,敢于担当,勇挑重担,他们的身影闪现在卡口检查、社区巡查、入户调查、志愿服务、捐款献血的各个场景,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付诸了最大的努力。

坚持疫情防控整体推进。中院及时制定并下发了《中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院机关临时实行灵活工作方式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树立“疫情防控一盘棋”的深刻意识,严格执行省法院干警“新冠肺炎”疫情筛查“日报告”制度和地区防控指挥部的数据报送要求,全方位掌握干警动态。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开设《防疫阻击战》专题,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开设抗“疫”文艺作品等专栏,在“一网双微”上实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1000余条,被人民法院报微信、中国青年网、新浪网、东北网、省法院等媒体采用转载27条。两级法院干警拿起笔墨书写战“疫”情怀,创作了《逆行路上你在》《那一日》《战疫》等一批战疫诗歌以及书法作品,讴歌疫情防控之中展现的感人事迹。

“疫”无情人有情。大兴安岭中院干警积极响应号召,为疫情防控工作踊跃捐款,凝聚点滴爱心,汇聚磅礴力量,中院干警连夜以支部为单位纷纷捐出善款,一夜之间共募得善款22500元。在得知由于突如其来的疫情造成临床医疗机构用血极度短缺,中院干警积极踊跃报名,为疫情防控,为急诊急救临床用血贡献力量。大兴安岭的立春,没有感受到春的气息,依然“春寒料峭”,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干警冲破家的羁绊,在寒风凛冽的“春风”中,毅然地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之中,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初心和服务大局的担当。

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是党员我先上”,朴实的话语却彰显了共产党员的担当。中院全体党员干警积极响应地委“我是党员我带头,防控疫情当先锋”号召,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顾自身安危,战斗在防疫一线,切切实实发挥了党员先锋作用,真正做到了一名党员一面旗,始终飘扬在疫情防控一线。全区两级法院共377名干警参与到疫情联防联控一线,其中党员205名,院领导26名,下沉服务23个社区,22个卡点,在疫情防控一线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的奉献和担当。  

“疫”审判两不误。疫情期间,大兴安岭中院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立案审理相关案件5件,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两级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便民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初心和司法为民使命,为全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记者:一直以来,大兴安岭中院队伍建设一直处在前端,涌现出了很多优秀干警。请问大兴安岭中院是怎样开展队伍建设的?

程显波:大兴安岭中院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严格选人用人标准,着力推进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

强化活动引领。2019年以来,开展了以“传承五四精神做新时代法院好干警”为主题的诵读活动,唱响爱国主旋律;参加地直机关纪念建党98周年“守初心、担使命、建兴安”千人迎庆活动;举办庆祝建党98周年“迎七一、忠心献给党”文艺汇演,国庆七十一周年升国旗仪式等系列活动,把干警的思想行动都凝聚到爱党爱国的主旋律当中。

加强法治宣传。全区法院在七一、十一、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到广场、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教育100余次。利用一网双微开展打官司不求人、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主题教育以及抗疫专题专项宣传,全区法院共发布各类信息1万3千余篇。2019年以来召开新闻发布会37次,发布典型案例35件。举办公众开放日121次3000余人次。庭审直播案件852件,组织旁听庭审31次,1277人。“抗疫文艺作品展”共展出诗歌、书法、绘画、篆刻等门类文艺作品26件,展示了大兴安岭法院人乐观向上的精神和文艺素养,“大兴安岭法院战疫纪实”文字稿和“大兴安岭战役赋”被省法院和地委政法委选入抗疫文集。

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中院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细则》《司法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强化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积极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区7个基层法院内设机构从69个缩减为47个,在整合机构效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对员额法官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法官员额退出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16年改革以来,全区法官按标准晋升87人,退额34名。

积极争先创优。选树身边的先进典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全区9位法官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全区法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六个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文明素质,2019年中院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漠河法院北极法庭、加区法院立案庭被评选为2017-2018年度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

记者:大兴安岭中院对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效果也十分显著。请问在党建工作方面,是如何具体开展的?

程显波:大兴安岭中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党建工作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稳步协调发展。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全区法院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把加强理论武装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两级法院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地委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讨论研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对于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作为党组书记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规范组织生活。督促支部认真执行“三会-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注重解决支部工作和党员队伍中的问题。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生活会、党日活动、党员政治学习等,做到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时间保证、内容充实、记录认真、管理规范。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经常、严肃、认真地开展。2019年以来中院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4次,民主评议党员2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区法院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党组负总责、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清单,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发挥党建工作统领作用,充分激发和调动党员干警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时代精神,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促进司法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增强抓好基层党建的内在动力。中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区法院党建工作汇报会议,专题听取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汇报,与7个基层法院党组书记签定党建工作责任状,把党建工作纳入到目标考核之中,将年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领导班子奖惩的依据。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地委工作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党员,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事例,校准思想之标,调正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养成纪律自觉,警钟长鸣。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充分发挥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作用,不定期的检查工作人员的在岗率、专注率和办公秩序,通过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发现问题,跟踪问责,切实纠正“四风”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审务督察和常规审务督察,针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庭审作风、诉讼服务、上下班考勤、会议纪律等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定期通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产生了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创新党建工作载体。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作为党建工作载体,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引导全区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丰富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拓宽党员干警参加组织生活的渠道和途径,通过学习强国APP,微信群、内网等方式让基层党组织生活在互联网延伸、手机上延伸,使党内政治生活可视化、动态化、活起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广大党员真正“想参加、能参加、要参加”。通过开展全区法院干警唱红歌、“忠心献给党”文艺汇演、党组书记讲党课、文艺创意作品大赛等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先锋模范意识,激发干警爱国和爱党的热情。

记者: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方面,大兴安岭中院都做了那些工作?

程显波:大兴安岭中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执法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大局。2019年以来,中院积极开展“进基层访企业”“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先后走访了金马饭店、北奇神集团、富林公司和兴隆建筑公司等民营企业,积极宣传《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努力为企业良性发展创造优良发展法治环境。

中院积极邀请北奇神药业、兴隆建筑有限公司、大兴安岭金马饭店、超越野生浆果开发公司等10余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向企业家们解读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中院与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协会开展“法院与中小企业协会共建”活动,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协会联系协作工作制度》,找准法院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共同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让“企业打官司不求人”。此外,中院还深入加区、漠河、呼玛调研座谈预防民营企业执行风险,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金秋清贷行动”,切实保护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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