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各级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之际,为更好的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院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价值理念,于8月4日,顺利完成一起多被告、重病号的开庭警务保障任务。
塔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12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塔河法院第一审判大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由于该案有4名被告人,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为严重肝腹水患者,在看守所期间经常打点滴维持,已经不能起床行走。并且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塔河县当地的社会背景复杂,尤其是通过组织亲属到县政府和法院上访的方式,多次进行缠闹和冲击,意图扩大社会不良影响面,混淆不明真相的群众的视听,进而干扰法院的公正审判。因此,支队接到警力保障申请后,支队领导和塔河县法院领导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和布置,要求负责押解和值庭任务的法警振作精神、提高警惕,并申请当地武警维持法庭外围秩序,加强了对安检和旁听人员的警力支持,同时塔河县法院将开庭日期确定在星期六,以免审判受到干扰。
确定开庭日期后,为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支队领导根据庭审的要求又进行庭前周密部署,并将参加执勤法警分为押解、安检、看管、值庭四个组,每组由法警大队长或法警骨干担任组长,并对此次警务保障工作作出了三点要求:一、全部警力统一提前30分钟到看守所提押被告人,沿途要作好防范措施,确保庭审前将被告人安全押解到庭;二、安检组要加强对安检人员的检查、登记,并对旁听人员说明庭审秩序的要求,防止庭审过程中出现混乱情况;三、确保庭审法庭秩序稳定,防止家属与被告人交谈传递违禁物品,确保顺利完成保障庭审任务。
8时10分4名被告人分别被三辆警车安全押到法院羁押室,不能站立行走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由指定法警负责用担架抬入抬出。8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虽然前来旁听的家属、居民人多,但安检法警还是耐心细致地作好登记、安检,并不厌其烦地叮嘱旁听群众关闭手机,不准摄像录音、高声喧哗等,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庭审从8时30分到13时40分结束,值庭法警按原来的押解方案将4名被告人全部安全押回看守所,此次值庭、押解的全体司法警察始终坚守岗位,按部就班,忠于职守,辛勤工作,使庭审全过程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圆满完成了这起多被告、重病号的开庭警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