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做到全方位普法宣传,全社会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
12月3日下午,中院专审委李晓天、民二庭庭长柳宗良、办公室主任汪丽丽、民二庭副庭长牟静丰、民二庭法官助理杜美娜一行5人来到建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团队,详细介绍保险类合同常见问题,重点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等,并对公司员工提出的保险行业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李晓天讲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希望大家重视法治企业建设。活动结束时,中院法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庄严地赠与到会人员,希望法治精神继续深入企业。建信公司代表回赠《一本会讲民法典的电影台历》,并表示:你们把法送过来,我们受益良多,也希望你们把法带回去,这是我们守法企业表达的心意。
2月3日上午,民一庭庭长李玉彬、副庭长邹丽平、法官冯志超等一行8人来到加北乡加北村,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冯志超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婚姻法律问题,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进行了详细介绍,用鲜活的案例对离婚冷静期、离婚法定情形,结婚登记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告知义务等修改内容做重点解读。与会村干部表示:这次的普法活动,听的懂,记得住,能够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切实帮助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12月3日上午,审监庭庭长谢显才、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谷新宇等一行4人走进地区应急管理局,就民法典中部分修改亮点及渎职罪中玩忽职守的构成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结合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及中院典型案例,就林区管护中渎职和过失、林区纵火的主观故意和过失、造成的损失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通俗易懂的举例说明。
应急管理局领导表示: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有幸请到两位专业法官,今天的授课把法律法规解读与案例分析深度结合,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方式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相信应急管理局的各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受益匪浅,今后的工作生活更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2月3日上午,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丁红波走进加格达奇区曙光学校,走上讲台,为曙光学校的学生们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刑法普法课。 课上详细介绍了2015年-2020年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刑事(涉毒案件)的部分情况,我区青少年犯罪等情况。参加培训的同学说:听课后,我对刑法产生了浓浓的敬畏之心,同时也告诉自己,以后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曙光学校德育老师表示: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法院的普法教育课,弘扬法治精神, 增强法治观念,培育青少年树立法治意识、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孩子们听的认真,效果显著,希望这种活动以后能多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