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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发布时间:2020-12-05 09:42:59







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员额法官宣誓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德惠率领员额法官面向国旗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一年以来,大兴安岭中院紧紧围绕地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党建为引领,助推业务能力提升,促进公平正义。在年底结案攻坚之际,组织法官进行宪法宣誓,做出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展现法院干警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我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促进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是全体大兴安岭法院人共同奋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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