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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审判管理寻求“五个突破”

把脉问症 共话发展

发布时间:2012-09-20 10:29:46


    黑龙江高院于2012年8月29、30日在牡丹江市召开的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今后,黑龙江法院将在审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审判层级管理体系建设和具体职能、机制建设、基础建设上寻求“五个突破”,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全省涉诉信访工作暨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工作,促进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提升审判质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在审判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上求突破,从现在开始,各级法院都要着手研究制定5年(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年底前制定完;要在院党组、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和专门审判管理人员各审判层级管理体系建设上求突破;要在审判信息、效率、质量、绩效、流程、审委会管理等各项具体职能上求突破;要在审判管理机制建设上求突破,建立健全审判管理信息反馈、通报排序、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机制;要在审判管理基础建设上求突破,按照受案数量、工作量配齐配强审判管理人员,中级法院至少要能组成一个合议庭开展初评合议工作。要吸纳专业人才充实到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要进审判委员会。年底前省院要出台全省法院审判层级管理规则,深化审判管理制度建设。

    座谈会上,来自高院、中院和2个省管县基层法院负责审判管理工作的主管院领导,高院机关有关庭室的负责同志和各中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围绕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审判信息(评估、态势分析)管理、流程管理、效率管理、质量管理、绩效管理、审判委员会管理的问题和措施等10个方面共话审判管理,从审判实务角度为促进审判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把脉问症,提供解决思路。

    据悉,黑龙江高院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基础建设。截止目前,有8个中级法院和17个基层法院建立了独立编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16个中级法院中,有14个中级法院的司法统计整体工作职能归口到审判管理办公室。高院在全省设立了16个联系点,指导下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管理职能全面铺开,促进审判质效向好发展。上半年,全省中级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全部达到100%,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2.52%,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41.71%,同比上升14.35个百分点,月均衡结案度指标达到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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