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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

发布时间:2021-03-23 08:31:17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3月22日,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走进大兴安岭实验高中,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讲座以《青少年要远离毒品》为题展开,法官用其中涉及未成年犯罪的典型案例与学生们开展互动,同学们积极踊跃参与,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师生们纷纷表示,希望法官能多进校园,通过普法讲座帮助学生提升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

  大兴安岭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知识水平,选取不同的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多个层面向学生们普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兴安岭中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系列普法活动,传递司法正能量,根植法治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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