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整治“顽瘴痼疾”相关举报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员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
违规参股借贷;
4.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
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
来信来访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3号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局(邮编165000)
举报信箱地址: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前门卫
举报电话:0457-2731260
举报邮箱:dzfjjjc@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