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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携手共促法治兴安

发布时间:2021-04-19 08:56:46





    4月16日,受大兴安岭中院院长程显波委托,中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董宝双主持召开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马凯列席会议,就我区两起重大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落实“两院”《组织法》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制度。一直以来,大兴安岭中院和大兴安岭检察分院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该制度在全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得到有效落实,客观上促进了我区司法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董宝双指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区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了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 

    董宝双强调,当前,司法办案工作面临的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司法理念必须持续转变、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继续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中心作用,积极引导侦查、审查起诉的事实、证据符合审判标准,充分发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裁判标准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希望法检两家携起手来,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强化法检两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共同把关作用,凝聚司法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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