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要闻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物业 真情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4-26 08:35:03




   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宣传法治思想,提高群众懂法、用法的思想觉悟。日前,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干警走访大兴安岭民悦物业有限公司,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和社会功能,为物业公司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民一庭法官向物业公司讲解了新颁布的《民法典》,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典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重点讲解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等规范物业公司和业主关系的条款,并鼓励物业公司做好服务,避免纠纷,促进物业公司为百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中院法官还就当前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对如何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以及如何构建和谐社区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普法活动结束后,还向物业公司赠送了《物业管理条例》书籍。

   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是一个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行业,中院法官的讲解和赠书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对我们管理好小区,及时同业主沟通、消除误解以及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