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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查纠整改进行时】大兴安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显波在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大会上进行宣讲辅导

发布时间:2021-06-04 08:24:36





   6月3日,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大会召开。地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二级巡视员崔希林主持会议,省第十三指导组张立民到会指导,地区领导张宝伟、钟志林、刘洪久、李佰铮、姜海涛、蒋迎娟等出席会议。地委、行署、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各委、办、局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全体参会党政领导干部集中签订了《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项承诺书》。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行署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清,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程显波,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凯,行署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高岭就“三个规定”进行宣讲。 

   宣讲会上,程显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围绕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有关要求等方面,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作了全面系统解读。深入解释了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必须注意把握的重点要求,为我区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参与监督执行“三个规定”作了很好的宣讲辅导。 

   程显波在宣讲中指出,全区两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来认识“三个规定”,着力健全完善如实记录、责任倒查、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深刻检视全区法院在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问题与短板,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健全完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发挥“三个规定”效能,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干预过问案件问题。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遵守“三个规定”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随时记录成为习惯,不断发挥“三个规定”效应,确保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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