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高气爽日,欢笑过佳节。在这金秋农历的八月,我们即将迎来中秋国庆佳节。值此佳节到来之际,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区法院干警及家人致以亲切的问候!
在这阖家欢乐、团圆的日子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弘扬优良传统,大兴安岭中院提醒您坚决做到地纪委监委“十个严禁”要求,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公款吃喝;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严禁餐饮浪费行为。
全区法院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抓到底,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化风成俗。
大兴安岭中院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双节”期间“四风”问题;对于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欢迎全区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全区法院干警违反“十个严禁”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457-2731260
举报邮箱:dzfjjjc@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