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在“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着眼新时期法院党建工作发展需求,紧盯“四化三融”重点任务,与司法办案中心工作深度结合、高度融合,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把法院工作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去谋划去推进,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用公平公正的审判维护林区百姓的合法权益,让林区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和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期,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针对部分长期怠于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11月18日清晨,加区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按照部署,赶往距城区100多公里的大子杨山寻找被执行人李某。
据了解,王某与李某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官多次联系并劝导,李某依然拒绝履行义务,而且拒绝到法院接受询问,加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罚款的强制措施。
雪大路滑,干警们下车步行5公里才到达被执行人位于山中的住所,但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经多方查找也未能找到其本人,干警们遂将罚款决定书留置送达。
加区法院坚决依法打击“欠债不还”的“老赖”,以强有力的司法强制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呼中区人民法院运用多种形式,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政法服务阵地,始终坚持从点滴小事做起、从司法为民做起、从法治保障做起,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十一月的一天,居民周某来到呼中法院对马某提起诉讼,经了解,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干警根据周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马某电话,均是无人接听的状态,致使无法完成送达手续。立案负责人及时与周某沟通,得知周某人已离开呼中,便在电话内与他说明情况,询问周某是否还有马某其他的联系方式,周某表示自己也没有马某其他联系方式。
第二天,周某表示有朋友知晓马某家庭住址的大概方位,立案庭负责人当即带领干警在周某朋友的带领下,到达马某家庭住址大概方位,立案干警顶着寒风几经走访,终于找到马某家并进行了上门送达。
将相关材料送达后,针对马某的疑问,立案负责人进行了逐一解答,释法明理。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呼中区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初心,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坚决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呼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门前来了两位耄耋老人,此时距上班时间还有十多分钟,干警们怕老人冻坏身体,急忙将两位老人请进屋里。
大娘一见法官情绪激动,语无伦次,在众人耐心劝解下,大娘平复情绪后说了一句让大家吃惊的话:“我要离婚!”。
经了解情况得知,二位老人均年过八旬,二人无结婚证,为事实婚姻,两人吵吵闹闹一辈子,也相互搀扶一辈子,现在吵着要离婚也不过是琐事所致,立案庭负责人为两位老人耐心讲解立案程序及法律后果,又细心劝解,引导两位老人回想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回忆和相互陪伴的过往,最终唤起了他们情感上的共鸣,最后二老和好如初。怕老人行动不便发生意外,呼中法院干警全程陪同搀扶,将二老送回家中。在这寒冷的季节,干警与大爷、大娘相握的手,驱散凌冽的寒风,不仅为他们送去了温暖,也践行了呼中法院人用心用法守护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