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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法院出实招抓廉政打造最公道法院

  发布时间:2012-06-15 16:19:19


  “深化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这是新林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共同心声。该院结合法院自身实际,出实招,抓廉政,认真贯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最公道法院,赢得了新林区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创新廉政监察员制度,增强法院监督力量。区法院选派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且熟悉法律知识的社会各界人员为廉政监察员。主动把“五个严禁”规定作为廉洁司法的“警戒线”,对审判执行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进行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衔接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审判管理机制,筑牢公正司法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审限制度和审判监督管理制度,利用全新上线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审理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推行“一案三评”制度,从立案开始,到分案至各庭,直至各承办人办案,严格层级把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全部卷宗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并且专门设立了审判监督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全院已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实体、程序及卷宗材料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承办人员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把案件质量考评情况纳入考评体系之中,作为年终考核干警的重要依据。

  推行廉政保证制度,完善廉政制度建设。区法院制订了廉政保证制度,每名干警都签订了《廉政保证承诺书》,干警若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要求做出违纪处理。区法院通过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做到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树立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文章出处:新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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