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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人民法院干警徐首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1-11 08:46:37



     徐首奎,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长。

    徐首奎同志意志坚定,作风扎实,工作中认真践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五条禁令”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文件材料,严于律已,洁身自好,时时以全国优秀司法警察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是在政治理论、业务能力上、工作业绩,事事走在警队的前列,成为警队的表率。 

    为了保障每名法警掌握更规范的执法行为和更有力的执法能力,他带领警队加大训练强度,多次组织岗位练兵,提升执法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形成以服务审判执行为中心,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抓牢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通过经常性的训练,不断提升警队的战斗力,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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