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1月7日起,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在中院图书馆精彩开讲。小组学习活动充分调动了青年干警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互动性,有效提高青年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完成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按照学习计划,3月1日,第九期活动如期开讲,由中院立案庭庭长、一级法官牟静丰以《当前民商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为题,同青年干警互相交流业务。
牟静丰法官首先列举了2014年-2021年中院民商事二审案件结案方式统计数据,以事实和数据为支撑,讲解了二审应发回重审的情形:当事人不当或被遗漏的;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的;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的;遗漏或超过当事人诉讼请求审理案件,二审调解不成的;未正确行使释明权,致使对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审查不准确;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等六种情形。牟静丰还对二审不应发回重审的情形进行讲解:事实清楚的案件,不应发回;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不应发回重审;审判程序虽然有误,但案件的主要审理程序没有问题,审判结果是正确的情况;案件中存在经济犯罪线索,不应以此为由发回重审;纯属认识不统一的案件不应发回重审;原审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不发回重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致力于青年干警素质培养,青年干警文化传播。用思考与学习丰富青年干警业余生活,以积极向上的态度传播法治的信仰,第九期活动到此结束,期待与您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