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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考核标准 抓好工作落实

发布时间:2022-03-09 08:30:16



      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整了对各中院绩效考评的审判管理指标,相关考评分值相应发生变化。针对新的考评标准,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李晓天主持召开审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审判管理工作,分析新标准,制订措施,抓好落实。 

     会上,审管办干警结合工作职责,对落实新考核标准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结合两级法院实际,提出很多好方法、好措施,李颖瞳、王婧前后两任审管办主任对全区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现状、面临形势做了深入分析,提出了下步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李晓天充分肯定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就下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认清形势,随势而动。 

     省法院考核指标的调整,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需要,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需要,对此,全区法院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提高站位,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根据考核指标确定工作重点。 

      二是明确位置,找准差距。

     根据省法院近期下发的通报和中院1-2月审管通报,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在全省的排名,找准存在的不足,围绕弱项指标定措施、明方向、抓落实。 

     三是统筹联动,加强指导。 

     要增强系统意识,大局意识,全区法院工作是“一盘棋”,要全面落实省法院“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工作上统筹考虑,中院审管办要针对新考核指标加强对下指导,各院要明确结收比、结案均衡度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科学确定各院每月的收、结案件数量,针对发改率等指标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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