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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建引领志愿力量 治理乡村人居环境

发布时间:2022-04-07 08:44:39







       为响应地直机关工委工作号召,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6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员志愿服务队前往加北乡参与乡村治理志愿服务活动,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服务群众做起。

      中院志愿者队伍带着铁锹、扫帚等工具,对所辖片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临街道路进行大清理,对房前屋后、路边沟渠的垃圾、烟头、杂草进行清理,并对居民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经过他们的努力,乡村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参加这次活动的志愿者主要是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院机关党员发挥了先锋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充分调动了党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营造了“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享文明新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地区中院将继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为建设兴安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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