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推进“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不断增强中院干警业务知识的学习应用。4月24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与中院“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专班联合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本次测试采用集中测试和自主测试两种方式。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及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的职责使命等内容,有效强化了中院干警打击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意识,真正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内容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打击常态化扫黑除恶犯罪能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必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不仅是对既有的有组织犯罪法实践经验的系统性总结,更为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下步工作中,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落实好普法责任,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推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