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传达全国、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3年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近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2013年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2012年全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了下步工作目标。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同志代表党组在会上对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改进工作作风,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全区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意见,特别要贯彻好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六项措施和省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规定,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要认真执行司法廉洁的各项规定,努力实现人民法院“三清”目标。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既是人民法院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目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热切期盼。全区法院要大兴廉政之风,练好拒腐筋骨,在廉政问题上,要坚持出于爱,立足教,着力帮,严格管,对违法违纪零容忍。严格遵守“四个一律”“五个严禁”和九项规定,教育干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干警不敢为、不能为、不愿为,保证人民法院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