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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法院开展保障农民工权益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16 08:31:47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充分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重点工作,5月10日、12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严带领民事审判一庭干警深入建筑企业和部分乡村进行走访调研和普法宣传。

      庄严一行在黑龙江宇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福人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并进行座谈。座谈中,法院干警就优化营商环境走访企业及保障农民工重点权益工作进行讲解,告知企业在涉及建筑施工等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法律设立农民工资金专用账户、保障农民工应享有的权利,同时讲解了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工作政策,询问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供了法律建议。活动中向公司职工发放了普法宣传单,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普法宣传。

      在加北乡、白桦乡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中,庄严一行在乡政府与乡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法院干警还来到加北乡、白桦乡、东山村等农户家中和加北乡林农产业科技创新创业“加速器”施工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为建筑企业及两乡农民群众、农民工群体提供了优质、高效、贴身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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