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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勇当先锋 推进重点目标任务落实

发布时间:2022-05-16 08:34:19





       5月13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月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重点目标任务落实。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世伟主持会议,中院党组成员、院领导,中院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班副主任,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专班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工作专班的工作汇报,对全区两级法院争先创优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排名占位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要求:

       一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广大年轻干部在党的领导下,传承弘扬中国青年的光荣传统,努力发挥锐意进取、勇当先锋的青春特质,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坚定历史自信,奋力谱写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篇章。两级法院党组要为青年干警多搭建学习平台和交流平台,常态化推动青年干警多岗位历练,鼓励青年干警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振兴一线、复杂环境中去锻炼,多“墩墩苗”,增加他们对社情民意的深刻感受,帮助他们走稳走实人生之路。

      二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等纠纷,帮助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健全工作机制、织密防控体系、压实责任链条,扎实做好两级法院、人民法庭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坚决杜绝风险隐患。

    三要对标对表“争先创优年”各项任务指标,找准症结,分析原因,研究举措。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治沉疴用猛药,采取超常举措,不断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优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下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类案不同判”、“裁判不公正”问题,力争把常规工作做成亮点工作、把亮点工作打造成特色品牌,在更多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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