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院要闻

地区法院干警参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22-05-16 08:36:30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民知晓度和自觉主动用法意识,5月14日,大兴安岭地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在加格达奇区新世纪广场启动。

      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何培信,行署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清、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世伟、地区司法局局长黄安柱等地区有关部门领导,加格达奇区委书记孟祥志及加区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活动。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积极参加活动,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宝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笃坤,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彬和20余名干警参加宣传。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向大家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彩页,并详细介绍《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群众纷纷上前领取宣传资料,细心聆听干警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就有组织犯罪的范围、案件如何办理等向干警们进行咨询,干警们则耐心地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解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宣传成效明显。

      宣传活动展示了全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彰显全区上下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效、持续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全面深入回应广大市民群众的期盼和关注。

      通过集中开展广场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更深的认识,拓展了举报受理渠道,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累计参观人次近千余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