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自1月7日起,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在中院图书馆精彩开讲。小组学习活动充分调动了青年干警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参与性、互动性,有效提高青年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完成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按照学习计划,5月27日,第二十八期活动如期开讲,法警支队四级警长许冰以“增强警务安全意识,筑牢司法安全防线”为主题,和大家交流了法院安保工作为什么如此重要。
法院安检,是我们安全的屏障。
一、什么是安检
安检,全称为安全检查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防止未经允许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限制物品等进入诉讼场所,保障参加诉讼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二、那些人不能进入审判场所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审判、立案和申诉信访场所:
1.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2.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3.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4.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5.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6.其他有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致力于青年干警素质培养,青年干警文化传播。用思考与学习丰富青年干警业余生活,以积极向上的态度传播法治的信仰,第二十八期活动到此结束,期待与您下次再见!